近代以来,随着个人权利意识的逐渐提升,“公共安全”成为一个区别于国家安全的概念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在刑法中单列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我国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列在分则第二章,仅次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按照刑法体例以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严重性为根据进行排列的理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社会危害性是仅次于国家安全的,其重要程度也就不言而喻。
由于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如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案例】
7月3日晚上22点42分,河南永城市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谭女士今年23岁,7月3日晚上,谭女士与好友刘某、张某三个人,在永城市东城区烧烤店吃饭。三人相谈甚欢,边撸串边喝酒好不惬意。
醉酒后,三人准备回家,不顾劝阻,谭女士执意要亲自开车回家。
“没事的,家又不远,而且我没多醉。”谭女士大大咧咧的说。“放心吧。”
于是三人上了车。
谁知道,上车后,酒的后劲上来了。谭女士在驾驶越野车途中,先是与路边停放的和正常行驶的多辆小型轿车刮擦后逃逸,到交叉口时,又与王某驾驶的等待绿灯的宝马车追尾。由于速度过快,越野车一下将宝马撞飞出去,由于撞到了油箱,导致宝马车爆炸燃烧起来,造成宝马车内2人被烧死,甚至碳化,1人受伤的局面。
被追尾车内伤者王某深二度烧伤,目前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肇事车内3人,谭某肝挫裂伤、胸骨柄骨折,刘某肺挫裂伤、侧骨骨折,张某腹腔积液,3人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公共安全罪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的、《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
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九个)
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九个)
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